详细说明
基本计算公式:
应退额=外贸收购不含购进金额×退率
或=出口货物数量×加权平均单价×进出口退率
(1)对于一出口对应一进货和多出口对应一进货方式,退计算公式为:
应退额=出口货物数量×进货单价×退率
(2)进出口退对于一出口对应多进货方式,同一关联号下一出口对应多进货的计算公式为(按相同商品码计算):
应退额=出口数量×加权平均单价×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率
加权平均单价=∑每笔进货计金额/∑每笔进货数量
按进货计算的平均进出口退率=∑每笔应退额/∑每笔进货计金额
(3)对于多出口对应多进货方式,同一关联号下多出口对应多进货的计算公式为(按相同商品码计算):
应退额=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×加权平均单价×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率
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=∑关联号内各笔有效出口数量进出口退(≤∑关联号内进货数量)
加权平均单价=∑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金额/∑各笔进货数量
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率=∑每笔应退额/∑每笔进货计金额
(4)在关联号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数额,进出口退出口及进货均不结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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